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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编办“三个规范”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来源:(厅字〔2007〕2号) | 发布日期:2013-05-16 】 【选择字号:

        今年以来,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编办坚持“抓规范、强基础”的工作理念,通过“三个规范”措施,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程序。严格履行进人控编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除领导任职外的其他形式进人,均须在有空编且符合单位编制结构的前提下,以正式文件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用编申请,由县编办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作为用人单位人员流动录用、工资审核、社会保障、经费核拨的重要依据。此项制度已成为编办与组织、人社等部门联系协调工作,共同控制和规范人员流动的重要工作机制。    
  二是规范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约束机制。秦安县编办不断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协调会商制度,初步形成了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协作配合、互相监督、共同促进的管理机制,确保每月的机构编制管理台账、财政工资表、人事手续办理等情况能够及时沟通、资源共享。    
        三是规范机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和权限。在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中,秦安县编办注重掌握好“宽”与“严”、“松”与“紧”、“增”与“减”的关系,对不符合改革方向、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坚决予以否决。对需要精简撤并的,排除一切困难坚决精简撤并。对需要充实加强的,注意在掌握总量平衡的前提下适当进行编制调剂。对于按管理权限须上报审批的,经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后及时上报,不越权审批,不违反规定程序审批,不在限额外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