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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编办落实“三严”举措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12-01 】 【选择字号:

  秦安县编办通过落实“三严”措施,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资源,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严禁超编进人。切实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关,细化管理规则,完善运转流程,规范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其中,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必须按规定报县编办审批,凭编办批复文件办理进人相关手续,严禁超编进人。
  二是严格执行市级备案制度。市编办专门编印《天水市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入编备案表》,要求各县(区)编办于每月10日前汇总上一月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情况,填写《备案表》,与进人相关手续一并报市编办审查备案。对符合政策规定,进人手续完备的人员,经市编办确认后,方可由县编办录入机构编制管理系统。
    三是严肃编制管理纪律。编办通过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案例选编》等多种方式严肃机构编制管理纪律,明确非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审批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对于违反规定擅自进人的单位,编办将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在责令做出进人无效处理的同时,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