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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实行“空编通知卡”的通知

【来源:秦编发(1990)22号 | 发布日期:2013-05-28 】 【选择字号:

  中共秦安县委组织部     秦安县劳动人事局

  秦安县财政局         秦安县编制委员会

  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实行“空编通知卡”的通知

  秦编发(1990)22号

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秘书处、天水市人民政府秘书处市委秘发(1990)85号通知和全市机构编制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从一九九一年元月份起,对行政、事业单位调入人员,一律实行“空编通知卡”制度。现将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动中实行“空编通知卡”制度,是国家在行政管理体制中为达到简政、高效而采取的重要管理手段,是加强廉政建设,减轻财政负担和发展事业的需要。各单位一定要严肃编制纪律,自觉维护编制法规。各级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一经确定,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名义突破编制数。各级组织和个人必须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规”的观念,坚决克服在机构编制管理上的随意性、盲目性和“人治”行为。坚持制止无编、超编随意接收人员。今后行政、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编制的。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发(1990)68号文件规定进行报批。

  二、从九一年元月份起,各行政、事业单位调入人员时,首先要考虑有无编制,有空编的,按空编的具体岗位,用人单位须先在编委申请办理“空编通知卡” 。由单位持卡到组织、劳动人事部门申请调人。无卡者组织、劳动人事部门不予受理。对无卡调入人员,编委不予认可,不审批工资,财政不拨人头费。

  三、实行“空编通知卡”后,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任免的领导干部涉及到编制问题的,由两个办公室通知编委办“空编通知卡”后,再发文通知。国家统分统配的人员和军转干部、退伍军人的分配、安置,由负责分配、安置的部门事先和编委联系,按分配、安置的去向发给“空编通知卡”后,再由分配、安置部门将具体人员通知有关单位。无卡人员各行政、事业单位不予接收。

                           一九九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