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安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政办发〔2016〕19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秦安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
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秦安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秦安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给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服务,现根据《天水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6〕2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服务便民利民。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扶贫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工作,在2015年开展便民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本单位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梳理范围: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
牵头单位:县审改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
(二)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模式,提高办事效率。
牵头单位:县审改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
(三)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
牵头单位:县审改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
(四)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对经审核确认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以及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县审改办、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前
(五)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推进县政府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健全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
牵头单位:县审批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以甘肃政务服务网为依托,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审批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
(八)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以扎实的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牵头单位:县审改办、县审批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强化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采取多种措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办事群众可以现场或在线评价。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审改办、县审批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改革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及时了解群众需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组织落实,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此项工作带来的诸多便利,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填报《拟保留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附件1—4)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附件5),连同电子版于2016年7月底前报县审改办(县编办315室)。为加强工作联系,各部门、各单位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部门(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附件6)上报县审改办。
附件:1.县政府部门拟保留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附件1
县政府部门(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拟保留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 号 |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单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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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由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填写。
附件2
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拟保留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 号 |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单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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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由主管部门汇总填写。
附件3
国有企业拟保留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 号 |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单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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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由各企业主管部门汇总填写。
附件4
中介服务机构拟保留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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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主要填写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
附件5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盖章):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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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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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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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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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及常见 错误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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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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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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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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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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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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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办理依据”应写明具体条款及内容。
附件6
部门(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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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备 注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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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股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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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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