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进行2012年事业单位年度审验及网上登记操作程序的通知
县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和国家、省、市局关于推进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县2012年各级事业单位的年度审验和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年审登记时间
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2012年度网上年审登记的法定时间。
二、提交的相关材料
以下(一)、(二)、(三)项要求提交的材料必须先从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上按《网上登记操作程序》(附后)填表申报,通过审查核准后,打印成纸质材料提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一) 年度审验提交的材料
1、《年度审验报告书》一式两份;(需打印)
2、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4、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未涉及资质或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二) 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1、变更名称:需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2、变更住所:需提交住所证明文件(住所未变更的除外)
3、变更宗旨或业务范围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的,需出示相关资质认可证明或执业许可证明。
4、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需打印)、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份(需打印)、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法定代表人审计报告。
5、变更开办资金: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减少超过20%的,应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 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事业单位因合并、分立解散;批准机关或举办单位决定解散的,必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是法定代表人签署、举办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需打印);二是撤销或解散的证明文件;三是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四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单位印章。
三、相关要求
1、按照省登记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凡经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有互联网条件的事业单位都要通过事业在线登记管理系统,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年度审验、证书补领等事项;进行在线申请、协商、受理、审核、修改、核准、反馈、证书打印等工作流程。至2013年3月底前,县属事业单位按照《网上登记管理操作程序》(本通知附后)实现网上年审登记。
2、县属各事业单位务必在法定时间内提前完成网上年审登记工作,对年审工作不重视、故意拖延、逾期不办、影响全县事业单位年度审验工作进展的事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依照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3、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2012年度本部门事业单位的年度审验和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在经费、人力、自身建设上努力支持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审验及网上登记工作。
4、秦安县机构编制管理群(QQ:173213464)
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操作程序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