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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实施方案

【来源:甘肃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4-02-20 】 【选择字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状,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审批行为,强化后续监管,现将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22

  

  甘肃省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实施方案

 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甘发201319《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78号)以及全省经济工作和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较好地解决了审批事项过多过滥、审批程序繁琐、审批时限过长、自由裁量权过大等突出问题,在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行政审批事项较多、审批环节复杂仍然存在,变相审批、“明放暗留”等问题依旧突出,已不适应当前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新任务新要求,亟待有效解决。全面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客观需要,是简政放权、强化监管的有效手段,对全面了解掌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状,彻底摸清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底数,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对健全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项目法定原则。现行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立。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登记、备案、审定、年检、认证、监制、检查、鉴定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二)坚持客观真实原则。全面清理,客观分析,准确填报,如实反映,防止漏报、瞒报,确保审批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三)坚持分级负责原则。省、市州两级政府分别负责清理核实本级政府部门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市州政府同时负责县(市、区)清理核实各类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四)坚持分类清理原则。对现行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按照事项性质、主要特征、审批内容、主体责任等,研判论证,严格甄别,厘清政府和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科学划分政府宏观调控、市场自主调节、社会自治自律等审批事项,合理分类。

 三、范围内容

 (一)清理核实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在甘单位、省驻市州、县(市、区)单位。

 (二)清理核实内容

 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涉密行政审批项目、受国务院部门委托的审批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的审批项目、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中央在甘单位除外)以及管理和服务类事项。

 四、方法步骤

 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从20141月开始,至5月基本结束。分为自查自清、审查核实、公布实施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清(1-2月)

 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自查自清工作,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含电子版),省直部门、中央在甘单位于2月底前报送省审改办。各市州组织本级政府部门及所辖县(市、区)政府于2月底前完成清理核实工作,将结果报省审改办。

 (二)审查核实(3-4月)

 省审改办组织省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和项目所在单位,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等内容进行集中审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市州、县(市、区)按照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的要求,严格程序,反复沟通,严密论证,形成分类核实意见。

 (三)公布实施(5

 省直部门、中央在甘单位的审核意见确定后,由省审改办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将保留、取消、调整和下放的项目意见报省审改领导小组审议,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于5月底前公布实施,接受社会监督。市州、县(市、区)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结果,并报省审改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全面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再取消、调整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任务艰巨、情况复杂、时限紧迫。各地各部门要把这次清理核实行政审批事项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统一组织实施。各级审改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抓总,统一负责;各级审改办要精心组织,强化指导,督促落实;各级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审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方法步骤,自查自清后在本部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制定取消和调整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通过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程序、环节和要件,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和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管理,防止管理真空、暗箱操作,确保清理核实工作如期完成,取得实效。省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掌握了解各部门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核实工作。对漏报、瞒报项目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1.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一)

  2.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二)

  3.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三)

  4.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四)

  5.实行备案制管理事项表(五)

  6.实行备案制管理事项表

  7.本次新增行政许可项目表

  8本次新增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表(八)

  9本次新增涉密行政审批项目表(九)

    10本次取消停止执行项目表(十)

    11.保留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表十一

    12.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表十二 

    13.管理和服务类事项表十三

1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及工作机构情况表

  

  附件下载

W020140211608137736675.xls